| 关于出口埃及及阿尔及利亚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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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30 15:16 文章来源:厅机电科技产业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有关出口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工作,届时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是在埃及办理进口产品放行手续时必须向埃及主管部门提交的法律文件。装运前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在出厂价基础上进行的价格审核,监视装载或装箱等。 同时,近期我国出口到阿尔及利亚的产品,在阿尔及利亚通关时,阿海关要求进口商提供进口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因出口发货前未及时申请出具检验证书,导致出口货物在阿港口无法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鉴于以上情况,为避免我省出口埃及和阿尔及利亚的工业产品因未及时办理装运前检验证书,而造成无法在港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导致退运和销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出口企业积极关注有关工业产品出口到埃及和阿尔及利亚方面的政策信息,做好对出口埃及和阿尔及利亚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准备工作; 二、有关企业如遇产品出口到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不能通关的情况,请及时通知省商务厅和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便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研究对策; 三、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确定了出口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产品装运前检验联系、咨询窗口(联系方式附后),负责相关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的联络和协调,并提供检验检疫程序、政策方面的咨询。
附件: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产品装运前检验联系方式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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